網友投訴:
在我們內黃縣張龍鄉有條不成文的規矩,到派出所辦事、查案必須給董曉偉送紅包,“吃拿卡要”,群眾深惡痛絕,敢怒不敢言,強烈要求嚴懲警察中“敗類”董曉偉。
亂罰款 不開票據
董曉偉魚肉鄉里,公然索賄,法律成為自己牟利的工具。張龍鄉大張龍村的李洪堂深有體會,2013年8月份其父從養殖戶買了40斤死雞回家養狗,被張龍鄉派出所抓到派出所,張龍鄉派出所說要交罰款,其交給派出所2000元后,沒給任何票據,就把人放了,死雞又讓拉走。派出所又找賣死雞的旬某索要2000元,出售死雞的雞場也“孝敬”給派出所500元了事,沒給任何票據,錢讓所長私吞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明文規定:對動物飼養、屠宰、經營、隔離、運輸以及動物產品生產、經營、加工、貯藏、運輸等活動中的動物防疫實施監督管理的機關是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禁止屠宰、經營、運輸下列動物和生產、經營、加工、貯藏、運輸“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動物產品。
第七十五條 違反本法規定,不按照國務院獸醫主管部門規定處置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動物尸體,由動物衛生監督機構責令無害化處理,可以處三千元以下罰款。
連律師都說,張龍鄉派出所及其所長董曉偉行為十分可恥,知法犯法,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索賄,違法執法讓受害人交錢了事。
《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紀律條令》第十六條明確規定,人民警察以實施行政事業性收費、罰沒的名義收取錢物,不出具任何票據的,給予開除處分。
處理事故借機索賄
內黃縣張龍鄉派出所長董曉偉是個出名的二貨,來張龍鄉派出所之前在內黃交警大隊事故科任職,天天盼望出事故,一出事故,就意味送錢的人來了。內黃縣張龍鄉西石盤村村民張永忠到現在還憤憤不平。
2009年5月發生一起車禍,肇事司機跑了,造成張龍鄉西石盤村村民李彥方死亡,李彥方是張永忠舅家的二兒子,事發數天后,司機到交警隊自首,時任交警隊事故中隊長董曉偉沒有對該司機采取任何強制措施,放其回家。受害方為了尋求公道,很無奈的送給董曉偉2000元,這才在案發37天后,把案犯刑拘。
《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紀律條令》第十二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一)對依法應當辦理的受理案件、立案、撤銷案件、提請逮捕、移送起訴等事項,無正當理由不予辦理的。
董曉偉在內黃警界名聲壞的很,但是攀附內黃縣某領導后,屢屢違規之后依然步步升遷。來源:中國企業網河南頻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