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登封網訊 據央廣網北京7月30日消息 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近些年來,一些年輕人、甚至不再年輕的“成年兒女”們,由于主觀惰性、對工作和生活的逃避等原因,拒絕工作,無法自立,長期在父母身邊,被稱為“啃老族”。法院調研顯示,啃老族與父母矛盾升級之后,一些案例跨入了法律層面。父母對成年、能夠獨立生活的子女是否還有有撫養義務?是否有權拒絕成年子女在家居住?引發熱議。
北京海淀法院發布的案例顯示,徐先生和朱女士在1980年結婚, 5年后有了兒子徐青。夫妻二人對兒子百般疼愛,衣來伸手、飯來張口,從不讓兒子做一點家務;只要學習好,兒子想要什么就給買什么。考上大學后,母親擔心他在學校受欺負,讓他每天上完課回家住,繼續無微不至地照顧。大學畢業后,徐青沒有找到合適的工作,父親幫助找的工作,他說沒意思,同事不好相處,辭職后一直閑在家里,每天睡覺、上網,向家里索要生活費,也不再去找工作。2013年,徐青開始與在網上認識了女孩小靜同居。
徐先生夫婦對此非常不能接受,從諄諄教導到嚴厲斥責,最后都升級到了大打出手,徐青振振有詞:“沒工作也有權利戀愛”、“作為父母,你們有義務養我”。徐先生和朱女士無奈之下,將兒子起訴至法院,請求判令他搬出父母的房屋,限期騰房。截至起訴時,徐青已經年滿29歲,大學畢業后在家做了整整7年啃老族。
法院經審理后,判令徐青于判決生效后60日內搬出徐先生夫婦的房屋,將房屋清理騰退完畢。判決生效后,在執行過程中,徐青百般阻撓,并對自己年邁的父母聲嘶力竭地嘶吼:“你們就是想逼死我”,“我讓你們斷子絕孫”等等。法官提示,父母對成年、能夠獨立生活的子女不再有撫養義務。法律規定的‘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或者喪失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等非因主觀原因而無法維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父母對“啃老族”沒有撫養義務。同時,父母有權拒絕成年子女在家居住.徐青作為有獨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無權違背物權人的意志,強行占有、居住在父母房屋內,因此,徐先生和朱女士要求兒子徐青騰房的訴訟請求,獲得了法院的支持。





